公司組成 設立您的公司 這取決於交貨地點是否符合商品銷售競爭發生地的條件,或者競爭是否發生在客戶所在的地方。 在向最終消費者銷售機動車輛等可移動商品的情況下,汽車移交給客戶的地點具有決定性作用,即使協議之前是透過電話或網路簽訂的。 至於稅款的扣除,《合併條例》涉及增值稅和「與營業額直接相關的其他稅種」。 「與營業額直接相關的其他稅種」指與營業額相關的間接稅;例如對酒精飲料或香煙徵稅。 上述例子表明,由於服務的多樣性,可能會出現許多不同的情況,必須仔細分析背後的法律和經濟關係。 同樣,在計算營業額時,貸款、金融服務和保險領域可能會出現特定情況。 首先要決定的問題是它是中介服務還是所謂的這是透過結算義務收到的金額。 作為全球服務提供商,威科集團為醫生、護士、會計師、律師以及稅務、金融、審計、風險、合規和監管部門提供專業資訊、軟體解決方案和服務。 在後一種情況下,我們必須考慮更長期的法律後果,其中偏好的選擇始終需要仔細考慮。 我們必須評估與取消稅號相關的清算程序或強制取消在未來是否會更加不利,例如在成立新公司的情況下,或者如果我們目前是一家公司的所有者和/或高級官員經營公司。 工商登記 如果公司從公司法院的命令中得知稅號被取消和強制取消的命令,那麼一切都還不錯。 自強制撤銷程序開始之日起第九十日內,公司可以請求公司法院宣告公司繼續經營的條件成立,並終止針對其的強制撤銷程序。 但是,只有當公司提供文件證明(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擁有有效的稅號時,才能做到這一點。 如果公司不公佈年度報告,NAV 會要求納稅人在 30 天的期限內履行義務,當然,這個期限是透過公司大門交付的。 可能需要大量的文書工作、行銷和一般工作才能使事情順利進行。 加州因其多元化的經濟和支持性的商業環境而成為受歡迎的創業州。 如今,在大多數國家,越來越高的稅負阻礙了企業家和各類企業的高效率、動態發展。 我們相信,即使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如果能夠 100% 合法地轉移到一個安全而強大的經濟環境中,從而能夠征服新市場並不間斷地擴張,那麼它也可以變得更加成功。 除了速度之外,我們還高度重視提供完全客製化的服務,以便您可以在短短 6 週內開始擴展到中東市場。 在免費諮詢的框架內,您將從我們的專家顧問那裡收到有關創辦企業的預期成本和流程持續時間的具體而準確的資訊。 CSC 將 SPV 服務作為附加產品共用。 該平台非常適合那些已經在居住國建立業務併計劃擴展到新加坡的人。 CSC 在白沙浮商業大樓 (Bugis Junction Towers) 設有辦事處,在亞洲提供安裝和支援服務。 如果您決定出售您的企業,您還可以稍後獲得企業評估和財務協助。 該公司為外國人提供三套服務,包括註冊地址、公司秘書、商業帳戶和會計。 它們的價格一般在 2,450 美元到 three ,026 美元之間。 讓我們來看看新加坡為外籍人士提供的 12 家最佳約會服務。 大多數平台還提供大量並排支持,使入職流程變得輕鬆無憂。 例如,下面列出的一些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業務評估和支援。 這些代理人為公司的合法設立以及必要時的搬遷提供建議和協助。 《合併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合併應在簽訂協議、公告公開要約或取得控股權後公告。 因此,如果在此類事件之前未基於善意意圖或聲明意圖發出通知,則根據修訂後的合併條例,這些事件的日期對於確定管轄權的參考日期具有決定性作用 (114) 。 如果集團透過其子公司之一收購目標公司,則目標公司和收購子公司均被視為參與營業額計算的公司,前提是後者不僅僅是收購手段。 然而,儘管在計算營業額時,子公司通常是相關企業,但與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的相關企業有聯繫的所有企業的營業額都必須納入門檻值的計算。 就此而言,集團被視為單一經濟單位,根據合併管制規定,屬於同一集團的不同公司在法律適用時不能被視為不同的受影響公司。 公司登記 當一個企業單獨能夠對另一個企業施加決定性影響時,就發生了單獨控制權的取得。 當企業擁有單一控制權時,我們可以區分出兩種一般情況。 首先,單一控制企業有權決定企業的策略經營決策。 這種權力通常是透過獲得公司的多數投票權來實現的。 其次,還有一種情況也可以實現單一控制,即公司所有者可以否決策略決策,但該所有者本身無權執行此類決策(所謂的消極單一控制)。 在這種情況下,單一所有者通常具有與共同控制公司的個人所有者同等的影響力,即有權阻止策略決策的通過。 全面職責範圍的性質本質上意味著合資企業必須在市場中運營,履行通常在同一市場中履行的職能。 為此,合資企業必須擁有日常管理並獲得資金、人員和資產(有形和無形)等資源,以可持續地開展合資企業協議中規定的業務活動。 如果這是合資企業所在行業的標準做法,那麼第三方在經營協議中提供勞動力或由中介就業機構提供員工可能就足夠了。 如果員工由母公司借調,或僅在新創期這樣做,或者合資企業與母公司的關係與與第三方的關係相同,也可能就足夠了。 在後一種情況下,要求合資企業與母公司的關係符合基於一般商業條件的正常市場關係,並且合資企業可以自由僱用自己的員工或透過第三方收購員工。 就投資否決權而言,該權利的重要性首先取決於需要母公司批准的投資規模,其次取決於特定投資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視為公司的基本要素。 就第一個標準而言,母公司只需批准巨額投資,這種否決權可能更接近通常保護少數股東的利益,而不是共同決定合資企業經營政策的權利。 關於第二個標準,公司的投資政策通常是評估共同經營是否有效的重要因素。 如果您不是自己創辦企業,則必須任命一名高級官員或由他們組成的董事會,因為他們總是管理一家商業公司。 此類職位可以透過僱傭關係或派遣合約為您的公司擔任。 您應該注意這裡,因為法律層面上定義了擔任此類職位的一些取消資格的原因,因此任何被邀請擔任高級職位的人都不符合這些標準。 登記工商 更重要的是,因為他們必須正式聲明這一點以進行公司註冊。 為了使您的企業遵守州稅法,您必須遵守許多法規。 根據您選擇的業務結構類型,您可能必須履行不同的法律義務才能遵守政府法規。 儘管各方通常不認為此類交易存在關聯,但《合併條例》的目的要求對每項交易的結果進行單獨評估。 許多企業獲得了各種資產的控制權;為每個參與公司建立單獨的資源連結;每一項收購控制權案件對市場的影響必須依照併購管制規定分別分析。 根據一種情況,幾家公司聯合起來的唯一目的是收購另一家公司,並在交易完成後立即根據現有計劃,根據所收購資產的分配協議。 在這種情況下,第一步是由一家或多家公司對整個目標公司進行收購。 問題是,第一筆交易是否被視為單獨合併,即收購整個目標公司的單獨控制權(如果是買方)或共同控制權(如果是共同購買),還是僅被視為單獨合併? 工商登記 的股權收購構成合併的基礎,收購方各企業收購目標企業的相關部分。 《合併條例》第三條第(二)項將控制定義為對企業施加決定性影響的可能性。 因此,無需論證是否實際行使或是否將會行使決定性影響。 然而,施加影響的可能性必須是真實的(18)。 第三條第二款進一步規定,對企業施加決定性影響的可能性可以單獨或共同基於權利、合約或其他文書,並考慮相關的事實和法律因素。 這些標準包括法律和事實考慮,因此合併可能在法律或事實基礎上發生。 它可以採取單獨或共同管理的形式,涵蓋一個或多個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請參閱第 3(1)(b) 條)。 此類業務可能包括公司的多數股權和少數股權,以及有形或無形資產。 如果此類業務的轉讓需要進行多項相互關聯的合法交易,那麼這些交易就構成合併(50)。 第 5 條第 2 款第二項涉及的問題與《合併條例》第 3 條所提及的問題不同。 第三條對「集中」的存在進行了一般和實質的界定,但並未直接決定委員會對集中的管轄權問題。 因此,就第 3 條而言,一定數量的交易是否構成單一集中,或者這些交易是否被視為構成一定數量的集中,這一問題在邏輯上被第 設立公司 5 條第 2 款第二項所取代。 如果這兩個條件都滿足,則首次股權收購不會導致持久的結構變化。 收購方與目標公司整體之間並不存在真正的經濟權力集中,因為所收購的資產並非永久且不可分割地擁有,而只是在立即分割所收購資產所需的時間內擁有。 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在第二步中收購企業的不同部分才構成集中,其中由不同買方進行的每一次股份收購均構成單獨的集中。 這些基金根據其目標,一般不限制自己行使投票權,而是對企業管理階層、監事會成員的任命,甚至企業結構的轉型作出決定。 這不符合第 three 條第 (5) 款 a) 和 c) 點所載的要求,即收購公司不得為了確定另一家公司的競爭行為而行使其投票權 (100 )。 母公司可以決定在合資企業存續期間擴大其活動範圍。 這將構成一項新的合併,如果這種擴張伴隨著從母公司收購全部或部分另一項業務,則可能需要履行通知義務,單獨來看,這將構成本條第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23 段中規定的合併。 事實上,僅在新創時期,合資企業幾乎完全依賴母公司的銷售和採購,這一事實通常不會影響其全部職責範圍。 為了讓合資企業進入市場,這樣的啟動期可能是必要的。 但這期限通常不超過三年,取決於相關市場的具體情況(89)。 這適用於例如適用於不伴隨管理層變更或活動重組的股份增加,例如將雙重註冊公司註冊為單一法人實體或子公司合併。 為此,第 1 條第 (3) 款規定了全球和共同體層面的較低營業額門檻,並規定了相關企業在至少三個成員國聯合和單獨開展的最低活動水平。 與第 1 條第(2)款一樣,第 1 條第(3)款也包含三分之二規則,該規則基本上排除了國內合併 (105)。 如果母公司向合資企業轉移額外的重要資產、合約、專有技術或其他權利,且這些資產和權利構成合資企業業務擴展到其他產品或產品的基礎或本質,則也可能發生合併。 這不是原始合資企業的主題,以及合資企業是否以全面的職責範圍進行此類活動。 母公司將上述資源投入合資企業的事實就顯示了這一點。 合格會計師 此外,合資協議通常會規定某些或有事件,例如合資企業的失敗或母公司之間關於退出公司的可能性的根本衝突。 為了確定對母公司和第三方的銷售比率,委員會會考慮先前的資產負債表和支持的商業計劃。 然而,特別是當無法明確預見向第三方進行大量銷售時,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也基於整體市場結構。 這也是評估合資企業與其母公司的關係是否符合正常市場條件的重要因素。 為了實現共同控制,只有一家母公司不得擁有投票權,因為這將導致對選角公司的單獨控制。 然而,當這種決定性投票在實踐中的重要性和效果有限時,可能存在共同控制。 根據《合併條例》第一條的規定,本條例僅適用於符合兩個條件的經營活動。 首先,該經營必須是《合併條例》第三條所指的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之間的集中。 二是依第五條規定計算的有關經營者的營業額,必須達到條例第一條規定的標準。 B 部分將合併的概念(包括合資企業的特定要求)作為首要條件; C 部分討論了第二個條件所必需的受影響企業的識別及其營業額的計算。 案例 - Asko/Jacobs/Adia,1991 年 5 月 sixteen 日,從事其他經濟活動的個人獲得了一家企業的共同控制權,並被視為相關企業。 案例 - Gencor/殼牌,1994 年 eight 月 29 日; COMP/M.3​​410。 「折扣」是指企業提供給顧客的所有對銷售額有直接影響的折扣或降價。 如上所述,如果企業以前屬於具有獨立決策權的不同經濟單位,則同一國家(或同一公法機構)擁有的兩個企業之間的合併或收購控制權可能意味著合併。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兩者均被視為相關企業,即使它們均屬於同一國家所有 (112)。 若企業新取得對原有企業或業務活動的共同控制,情況則有所不同。 受影響的企業一方面是指所有獲得共同控制權的企業,另一方面是指現有的企業或商業活動。 就確定管轄權而言,所涉及的企業是指參與合併的企業,即合併或收購控制權的企業,如第 three 會計 條第(1)款所述。 另一方面,為了通知的目的,在最近一次審計的資產負債表編制之後、建立管轄權的參考日期之前完成收購的企業的營業額必須添加到公司的營業額中。 一方面,與收購現有公司的共同控制權類似,合資企業本身可以被視為受影響企業,因為它是既有企業。 另一方面,如上所述,新所有者的進入不僅本身獲得了新的控制權,而且還導致剩餘控制權所有者的控製品質發生變化,因為新所有者的管理品質發生了變化。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所有控股股東的個性和組成以及他們之間的關係決定。 此外,《合併條例》將合資企業視為母公司經濟資源與合資企業(如果合資企業已經在市場上營業額)的結合。 由於這些原因,除了剩餘的管理所有者之外,新加入的管理所有者也是受影響的企業。 如上文第 15 段所述,投資公司通常間接獲得投資基金所擁有的被投資公司的控制權。 同樣,投資公司可以被視為間接擁有第五條第(四)款b)項規定的權力和權利,特別是有權行使投資基金所持有的投票權在投資組合公司中。 依據第五條第(四)項認定的公司本身俱有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的關聯關係的,也應納入計算範圍。 在範例中,相關公司的一家子公司(名為 b)擁有自己的子公司 b1 和 b2,而母公司之一(名為 c)擁有自己的子公司 (d)。 如果有關企業停止合併,則合併不再存在,合併控制法規的適用也隨之終止。 當業務導致行使共同控制的所有者數量減少,而不用單獨控制取代共同控制時,交易通常不會導致應予公佈的合併。 共同行使表決權的法律文件可以是少數股東向其轉讓權利的控股公司(共同控制),也可以是少數股東承諾以同樣方式行事的協議(聯合協議)。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收購另一個企業的少數股權時,在沒有特定否決權的情況下也可以實現共同控制。 當少數股權共同作為管理目標公司的手段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 這意味著少數股東集體持有多數投票權並集體行使這些投票權。 這可以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的結果,也可以是在事實上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至於通知日期,以向委員會或成員國當局發出的通知為準。 必須考慮參考日期,特別是對於相關資產負債表涵蓋期間之後但參考日期之前發生的資產合併或處置是否需要根據段落中確立的原則對這些帳戶進行修訂的問題176、177。 門檻本身旨在為執法提供指導,而不是評估參與合併各方的市場地位或業務的影響。 公司設立 因此,它們包括來自各方活動所有領域的流量,以及用於此目的的資源。 門檻純粹是定量的,因為它們僅基於營業額的計算,而不是市場份額或其他標準。 他們的目標是提供一個簡單而客觀的機制,以便合併公司確定其交易是否具有社區規模並因此需要通報。 這些例外情況不適用於具有典型結構的投資基金。